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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闽纺协 [2016]0318号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关于评选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十二五”以来,全省纺织、服装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纺织、服装行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纺织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劳动热情,推动纺织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创新发展,加快纺织强省建设,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评选范围: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内企业法人;
2. 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内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在职干部职工。
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近五年内做出新的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
此次拟推荐表彰名额80名,其中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 36名;“先进个人”44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一) 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职工队伍素质良好,劳动关系和谐;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视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近5年来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 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劳动生产率高,经济增长质量居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
2. 在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优化结构,推动科技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取得突出成效;
3. 坚持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较强。班组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创建郝建秀小组式全国纺织先进班组、增强企业竞争活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5. 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纺织事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1. 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创造先进操作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生产劳动效率在同行业居领先水平;
2. 在改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减排、提高经济效益中做出显著贡献;
3.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结构调整、加强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升级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
4. 在发明创造、科技进步,组织科研成果运用推广,设计开发新产品,推进品牌战略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6. 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7.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 按照评选要求和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
2. 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产业集群审核推荐。
(二)评选要求
1. 评选、表彰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确保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2.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3.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及隐瞒身份、虚构事迹、骗取荣誉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及奖励。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因为违法违纪丧失先进性的受表彰对象,将撤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评推荐、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前。
各单位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进行本单位的推荐工作。确定参加评选推荐的人员要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
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按份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版。其中,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要反映推荐对象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突出贡献;审批表每份均须粘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分别授予“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个人”称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管秀华 李剑超 黄志红
电 话:0591-87809337 0591-87805337
传 真:0591-87554956
邮 箱: fjhx_fta@163.com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6层
邮 编:350001
附件:
1、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个人审批表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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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 |
小计 |
优秀企业家
名额(个) |
先进个人
名额(个) |
|
晋江市纺织产业基地 |
6 |
2 |
4 |
|
长乐市纺织产业基地 |
6 |
2 |
4 |
|
永安市新兴纺织产业基地 |
6 |
2 |
4 |
|
石狮市休闲服装名城 |
6 |
2 |
4 |
|
泉州市丰泽区童装名城 |
4 |
2 |
2 |
|
尤溪县革基布名城 | ,,
5 |
2 |
3 |
|
石狮市蚶江镇裤业名镇 |
4 |
2 |
2 |
|
石狮市灵秀镇运动休闲服装名镇 |
4 |
2 |
2 |
|
石狮市宝盖镇服装辅料服饰名镇 |
4 |
2 |
2 |
|
石狮市凤里街道童装名镇 |
4 |
2 |
2 |
|
石狮市鸿山镇休闲面料名镇 |
4 |
2 |
2 |
|
晋江市深沪镇内衣名镇 |
6 |
3 |
3 |
|
晋江市英林镇休闲服装名镇 |
5 |
3 |
2 |
|
晋江市龙湖镇织造名镇 |
4 |
2 |
2 |
|
长乐市金峰镇经编名镇 |
4 |
2 |
2 |
|
长乐市松下镇花边名镇 |
4 |
2 |
2 |
|
长汀县纺织产业集群 |
4 |
2 |
2 |
|
合计 |
80 |
36 |
44 |
附件2:
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个人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福建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
五、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七、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八、本表中“企业情况”栏,推荐优秀企业家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必填写;
九、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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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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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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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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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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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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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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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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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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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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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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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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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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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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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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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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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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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情况 |
2015年上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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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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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企业职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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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有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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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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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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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所在产业集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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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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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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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
福建省服装服饰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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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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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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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纺织 服装 优秀企业家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2016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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