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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纺织业《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0-5-29 16:21:55 返回上级 >>  

 

新冠疫情突发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我省抗击疫情应急物资的保障生产供应,特别是口罩等防护物资的供给。相关企业积极响应行动,及时转产口罩用熔喷布生产,但对所用原料、设备、生产工艺等不够了解,生产的熔喷布过滤效率参差不齐,质量不能满足口罩防护的需要。为引导市场从无序变有序,规范熔喷布企业生产技术要求和经营行为,保证口罩物资市场需求。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指导下,由省纺织行业协会归口,省纤维检验中心牵头,有关单位参与起草制定的福建省纺织行业《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布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审定会已于2020年5月26日在福州山水大酒店召开。省纺协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及原料供应企业、熔喷布生产企业和机械制造企业、口罩生产企业、科研院校代表共60多人对标准技术指标进行了研讨、审查。会议一致通过标准审定,现予以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本标准是福建省纺织业制定的第一个团体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经熔喷法制得的用于口罩生产用的非织造布,规定了口罩用聚丙烯熔喷非织造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制定以“技术先进,符合国情”为原则,根据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实际与使用需求相结合,充分考虑标准的适应性和标准间的协调统一性,合理吸纳国际标准。本标准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水平,与国内其他标准没有交叉、冲突,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准内容简洁、合理,可操作性强。本标准相关事宜解释权归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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