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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可获风险补偿金
  发布时间:2009-8-20 15:28:12 返回上级 >>  

 

福建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和福建省经贸委日前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2009年起3年内福建省每年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用于银行为该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提供新增贷款可能产生风险给予补助。 

管理办法规定:对列入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的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额5‰的比例安排补偿金,新增贷款额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补偿金用于抵偿不良贷款或充实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补偿金安排每年结算审核下达一次,由福建省财政厅拨付到各银行提供的指定账户。 

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让银行更加放心地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从而加快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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